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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
价买的,绝对不会有另一个销售来跟你说,你买贵了,来我这里,给你少个万儿八千。
但是要说起这些,老黄历一般的规矩,可就还有那么一条了。
你得给主家往回寻的机会,这是怎么说呢。
在过去,无论坑蒙拐骗,还是明抢暗偷的,难免会踢到了铁板上,就拿上海滩的时期来说,你偷了人家的包,或是占了人家的房
,转个
来,人家回过味了,或者是人家是一些有门
有关系的,一不小心被你钻了空
。
你这些贼赃,可不能
上就转手了,你得先放一放,过段时间,没人来寻,你才能自行
理。
着规矩,肯定是有一个时间限制的,限制之外,再来寻,那就不
了,你要闹官,行,那你别想好了,整个
上都盯着你玩。
限制之内呢,那可就得老老实实的拿
来,别人也不会追究,要是拿不
来,认打认杀,
上的大哥,绝对不会
手,事后也绝不报复。
再
我们如今来说,还是举刚才买车的例
。
你回过味了,你发现贵了,在时限之内,是不是可以退掉,我们大多数的买卖,都是有时间限制,无理由退换的。
这些我们看着理所应当的,实际上,也都是
据过去的一些规矩,演化而来的。
有朋友要说了,哥,那这不是没有契约
神了嘛,签了字还能推掉的啊。
嘿,这可就外行了不是。
首先呢,这个什么契约
神,就是很傻
的玩意,纯粹是西方的东西,
加到我们的文化中,我们传统的买卖,都是没有这
说法的。
也还就是
陆哥这个事来说,主家签了字,没错。
但真正去办过事的人,都很清楚,你把这些个证件,地契,拿去变更过
,都不是说,你签了就算完事了,相关
门,也不会说,你上午去,上午就给你办了,明白我的意思吧,这个期间,你是可以要求终止的,老
不买了,或者老
不卖了。
就等于说,仍旧是有时间限制的,跟过去的规矩,本质是一样的。
限制之内,你可以去寻,限制之外,那对不起了。
我们的文化,到了现今社会,依旧是有很多约定成俗的东西。
如果是一些大宗的
易,嘿,这个时限就更长了。
你真要有块地,你去转卖了试试,因为地是国家的,你拥有的是使用权,你说转给谁就转给谁?当然是能转没错,但是,相关
门,会
查,会审批,这都不是一两天能办的事。
那么,这个时间内,是不是等于有一个让你反悔的时限了。
我是签了字,有这个意向,但在这个期间内,有关
门的整
程下来之前,我突然不想跟你玩了,你长得太丑了,这有什么问题吗?你跟我谈契约
神,谈得上吗?所有的事务,都要看
情况,然后
分析。
咱们的国家,咱们的文化,就是这样的传统。
很多老外,说我们签了不认,那是他们的文化,尊重可以,但是是相互的,凭什么就顾着你的文化,而不顾着我的文化呢。
真正参与过一些跨国
易的朋友,应该
很清楚,合同不是签一次就过了的,得来回签个十次八次的,都不奇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