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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句是死亡(chu书版) 第7节(3/4)

更早意识到的,但是,你知,她是个知识分。我从来没上过大学,一直很尊重那些善于言辞的人。但是和她在一起……好吧,全都是单词、句、词语,没什么东西能让她停下来。我不只是在谈论她的写作习惯,天知她为什么会把自己锁起来好几个小时,即使是在她写那些该死的诗的时候。那些诗只有三行,但我会听到她从早到晚不停地敲键盘。”

“你对她的书兴趣吗?”霍桑问。

“我不确定是否该用‘兴趣’这个词。我读了她的一本小说,但我更喜约翰·格里森姆[1]的书。我真的看不她的书有什么意义。她给了我一本她写的俳句,但那时我们的关系已经破裂。她给我签了名,也许我可以在eba y上卖几英镑。对于那该死的东西,我当然没有别的用途啦。”

阿德里安·洛克伍德是那很难让人讨厌的人,就算一般意义上他的行为举止确实会惹人生厌。他躺在沙发上,穿着,一条叉在另一条上,一双闪亮的黑切尔西靴在我们面前晃来晃去,他的手臂摊开在垫上,看上去就像个不折不扣的骗。他的墨镜后隐藏着一双刻薄的睛,墨镜跟他前妻的很像。不过,他的是保时捷或捷豹:一款时尚的赛车镜。他的黑发扎成尾辫,一都不适合他。他已经五十多岁了,肤是的,那一定是他在卡尔格的游艇上晒来的颜。除了名牌,他还穿着一件天鹅绒夹克,只是在肩膀上有几片屑,里面是一件柔的白衬衫,领微敞。

那天下午,我们在他家中见了他。他家在德华兹广场,从警察局穿过荷兰公园步行二十分钟就到了,是联排别墅中的一栋。这些别墅不仅相似,而且似乎是特意设计成统一的风格——同样的比例,同样的拱形门廊,同样的黑栏杆。几乎可以肯定的是,同样的千万富翁业主住在这儿。我们可以依据停在外面的汽车,就是那辆车牌号为rjl1的银雷克萨斯,分辨哪一栋是洛克伍德家。

虽然房里有清洁工甚至可能是家的痕迹,但洛克伍德独自在家。瓶里着昂贵的,仔细清扫过的地毯看不灰尘。他在门迎接我们,拿过霍桑的外挂在衣帽架上,衣架是艺术装饰品,一把骷髅的雨伞从下面来——是亚历山大·麦昆款的。我们经过了一间办公室和一个家影院,然后上到二楼。二楼由一个相当大的空间组成,可以看到广场上的景象,欣赏到广场前的公共园,以及后面一个较小的、非常丽的私人园。

这里是主要生活区,设有开放式厨房。十月的一光直来,照亮了厚实的藕粉地毯、实而传统的家、垂落的窗帘和书架上散落的书本,其中就包括他提到的那本阿基拉·安诺的《俳句两百首》。大理石柜台将厨房与房间的其余分隔开。这些置可能来自某一家奢侈品公司,那里的脚踏垃圾桶都要上千英镑,而且看起来绝不像是用来放垃圾的。

霍桑说:“这是你的第二次婚姻。”他对这栋房或它的主人兴味索然。他坐在沙发边上,面对着洛克伍德,双手握在膝盖下方,全,好像要猛扑过去似的。

“没错。”他冷静了一会儿,“相信你非常清楚,我的第一次婚姻以极不愉快的结局告终。”

洛克伍德的第一任妻是《加冕街》的女演员史芬妮·布鲁克,她过《舞动奇迹》的决赛。她在多斯的游艇上死于过量毒,小报上一直充斥着有关她自杀的八卦消息,而他一直否认这一。我来这里之前已经看过手机上的新闻了。据一篇条报,斯芬妮是个“挑,金发碧,活力四”的女人,与阿基拉完全不同。

“你是怎么认识第二任妻的?”霍桑继续问

“在罗尼·斯科特家,有人介绍我们认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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